发表时间: 2024-07-17 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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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 代理机构 ”)受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保障部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现对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南航综保部半自动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 CZ2024006676 。
1.3 项目类别: 货物 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1.5 项目 内容、 规格 、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台) | 单价限价 (单位: 万 元 ,人民币 ) | 总价限价 (单位: 万 元 ,人民币 ) | 备注 |
1 |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 21 | 3 | 63 | 设备 包含主机 21 台、电极片 42 套 、电池 21 套、 手提软包 21 个 、 AED立柜 21个 |
合计 | 63 | ||||
注 : 1、以上均为 含税价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 23 年实际使用量和 20 24 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 地点及 交货 期限:
序号 | 交货 内容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1 | 半自动体外 除颤 仪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 云北街康达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 ,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 2024 】 年 【 7 】 月 【 17 】 日至 【 2024 】 年 【 7 】 月 【 22 】 日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1 采购人: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保障部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北街康达楼
邮 编 : 51040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孔工, 020- 86123415
5.2 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 272号南航贸易大 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先生 , 020-861 20573
6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6 .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72 号 南航贸易大厦
采购 代理机构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1 20573
6 . 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 云区机场 路 272号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020-86127707
6 . 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竞价 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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